根據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管理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審查,我局對1個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做出審批決定?,F(xiàn)將做出的審批決定予以公告,公告期為2025年9月28日---2025年10月4日(7個自然日)。
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: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》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侵犯其合法權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。
做出的建設項目環(huán)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
序號
文件名稱
文號
發(fā)文時間
1
高碑店市呈泰復合材料有限公司改建項目
高行審環(huán)表[2025]007號
2025年9月28日